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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即日起至本(106)年5月22日(星期一)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第四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專家學者委員人選,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二、檢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委員遴選原則」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委員推薦表」各1份。 三、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小組設置要點第三條規定小組委員任期2年,其中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委員續聘得連任1次。 四、請於旨揭期限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各1份,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環境教育小組(320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5樓)辦理,信封請註明「推薦認證審查小組委員」,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前述資料置於本署訓練所網站(http://www.epa.gov.tw/training)→「環境教育認證」專區,請自行下載使用。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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