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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檢送本校辦理「107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展延研習課程簡章」1份,請查照。
一、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另依該辦法第15條第2款規定,申請展延得以參加環境相關領域研習累計30小時以上。
二、為協助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符合展延資格,教育部補助本校辦理旨揭研習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對象:各級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
   (二)研習時間:民國107年7月9-12日,分4梯次。
   (三)報名方式:報名以梯次為單位,報名網址: http://regist.cyut.edu.tw/(本研習免費)。
   (四)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7年7月3日(星期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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