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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郭瑞南
聯絡電話: (02)7712-9026
電子郵件: :kevinkuo@mail.moe.gov.tw


主 旨: 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第9次會議紀錄事宜(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08年6月18日發資字第1081500909號函瓣理。
二、 依旨揭會議紀錄,惠請貴機關(校)配合事項如下:
   (一)公務檔案文件流通及電子公文附件,如為可編輯者,應採用ODF文件格式;資訊系統及網站全面支援ODF文件格式。
   (二)請勿以商用編輯軟體轉存方式產出ODF格式之文件,避免造成文件排版不一致或無法開啟情形,建議採用國發會ODF文件應用工具或LibreOffice等編輯軟體開啟商用格式文件,再另存為ODF格式。
   (三)辦理資訊系統開發或維運等案件招標,請評估於需求規格中增列ODF文件匯入及匯出等應用需求。
三、 另外,宜蘭縣政府已規劃ODF編輯工具之免費教育訓練課程,歡迎各機關、學校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課程相關說明請詳網址https://www.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A6476B49BA86BBD5&s=90263AE526A50CCB。
1.pdf 65.96KByte 下載附件
2.odt 17.57KByte 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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