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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107年下半年環境教育基金「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學校辦理環境教育」公開徵求案計畫,歡迎於本(107)年4月16日前備妥應附資料函送本署申請,請查照。
一、為鼓勵民間團體及學校,積極參與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及計畫,廣布環保知能,藉以提升國民環保行動力,公開徵求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學校辦理環境教育。
二、本公開徵求案計畫請相關訊息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epa.gov.tw/)→環境政策→環境教育→環境教育資訊系統→相關申請→補(捐)助→補(捐)助申請→民間團體及學校下載參閱。
三、有意願者請依本公開徵求案計畫說明十「申請方式」上網申請後於本(107)年4月16日前列印本公開徵求案計畫第十一點所列應附資料函送本署(以郵戳日期為準),以利申請補(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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