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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檢送「利用保育類海洋野生動物申請書 (限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使用)」1份,請依此申請書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2項辦理。
二、旨揭申請書電子檔請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官方網站下載(https://www.oac.gov.tw/GipOpen/wSite/mp?mp=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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