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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遴選「新竹市環境教育基金管理會委員」公開接受推薦公告1份,請惠予張貼於貴校(單位)公告欄並請踴躍推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一、依據新竹市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7條辦理。
二、檢附前開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請貴校(單位)踴躍推薦,並惠請於本(109)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填妥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各1份備文回復本市環境保護局。
三、本案聯絡人:本市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王昱云小姐,電話:03-5368920轉1005,傳真:03-536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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